2026年南京市江宁区梅龙湖学校初中部入学公告
来源:| 作者:温慧文|发布时间:2026/5/15 9:43:45 |次浏览
2026年南京市江宁区梅龙湖学校初中部入学公告
依据《江宁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6年南京市江宁区梅龙湖学校初中部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梅龙湖学校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应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登记入学:
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学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落实2026年我市“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等材料,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2.随迁子女现场审核材料时间:2026年6月1日-5日;地点:江宁区梅龙湖学校初中部。
(六)其他情况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对就读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有“幼随长”需求的新生试行“长幼随学”。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家庭可向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予以相应安排。
二、施教区范围
1.梅龙湖畔西侧商品房区域(104国道以南、长深高速以东、梅龙湖以西、采文路以北)。
2.雁冲路以南、东月桥路及采文路以东、胜利河路以西。
3.其他情况说明:
双岗社区周旺村、田园社区咸田村及苏庄村、竹园小区内的淳化户籍及雨花区户籍适龄学生可在梅龙湖学校入学。
三、入学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本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公办学校施教区及原乡镇初级中学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家长登录“我的南京”APP“一件事服务”专栏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平台页面有详细的指引和咨询电话)。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5月21日-5月23日17:00(周四-周六17:00);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为6月1日-5日17:00(周一-周五17:00)。
2.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报名期间通过“我的南京”APP报名系统关注报名状态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
(二)现场审核材料
1.时间:
(1)施教区内户籍:5月21日-23日 9:00—11:00 14:00-16:00
(2)随迁子女网报时间:6月1日--5日 9:00—11:00 14:00-16:00
2.地点:
梅龙湖学校(梨树园路8号)初中部二楼连廊集体备课室(D-209室)。
3.要求:
(1)重要提醒:平台报名后平台审核未通过的须到校审核,审核时带上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房产、户籍等材料。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按线下审核时间到审核地点接受审核。
(3)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到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含首页、户主页、父母所在页、适龄子女所在页)
③房屋产权证或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生的《成长的脚印》及相关证明材料
⑤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本施教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2026年5月31日前)等材料。
(5)须线下审核的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在网上给孩子报名,在线下审核时间段内选择并记住预约审核时间,按预约时间凭预约号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友情提醒:以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8月10日学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5-52296016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南京市江宁区梅龙湖学校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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