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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校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9/5 15:51:55 |1010次浏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时间2021年9月上旬(开学返校前一周内)

二、督导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均含民办)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督导室、普教科、法安科、教科室、装备中心、电教中心主要负责人,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验收组组长为组员。同时,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小组(见附件2),由分管督导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督导室、普教科、法安科、教科室、装备中心、电教中心主要负责人,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验收组组长为副组长;专职督学李昌瑜、陈志荣,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为组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

四、督导检查内容

   督导检查内容共15个项目,分别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1个督查项目)、开学条件保障(2个项目)、校园安全管理(2个项目),详情见附件3。

五、督导安排

详见《学校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验收人员分组安排表》(附件4、5),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与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验收组组长联系,与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验收组同步进行,减少进学校、幼儿园的频次。因故确实不能同步进行的,请于9月9日前进校(园)完成专项督导。

六、 督导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与校长、教师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挂牌督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督查。

七、督导要求

1.组织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认真学习省、市下发的《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全面掌握督导检查的内容、规定和要求。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内容》全面排查梳理,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逐项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立即整改并跟踪督导。督导检查量表填写要具体,突出亮点和特色。按要求及时上传省责任督学履职纪实平台。

3.各责任督学在学校、幼儿园正常开学返校的上半周(周四前),完成专项督导报告(内容包含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建议)。中小学责任督学发送邮箱jnddslcy@163.com。各幼儿园责任督学发送片区组长,由组长统一发送邮箱1417478596@qq.com

 

附件:

1.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2. 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小组

3. 《江宁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2021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内容》

4. 江宁区学校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验收人员分组安排表(第一批次 9月2日完成)

5. 江宁区学校开学返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验收人员分组安排表(第二批次 9与3日~9月6日完成)

 

 

                        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21年8月31日